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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自报自缴”为进口通关提速

发布日期:2017-11-27

       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“自报自缴”方式向济南海关隶属淄博海关申报进口一批价值50万元的医药原料,从向海关发送电子数据到货物最终放行,不到半个小时海关手续全部完成。

    “自报自缴”是指进出口企业自主向海关申报报关单及随附单证、税费电子数据,并自行缴纳税款的通关方式。

    “自报自缴改革,让我们进口货物的放行效率再次提升,真心为海关改革点赞。”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李明宇说。

    “与原来相比,货物放行时间提前,海关审核推后,进出口企业通关体验更加快捷。”淄博海关通关科副科长孙志强介绍,推行“自报自缴”改革,对于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、厘清关企责任边界有重大意义。

       目前淄博海关进口涉税货物“自报自缴”率达90%以上。